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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都三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

2014年11月10日 18:47:58 访问量:194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贯彻落实《国家语言文字法》,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,负责学校“推普创建迎检”的整体工作,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、推普周活动计划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 制定各级目标,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,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、规范用字检查制度,督导、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,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。

4、          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、测试工作。

5、          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,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、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。

6、          布置校园“推普”宣传环境,创设推普宣传氛围,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。

7、          强化校园用语,把普通话作为教学、工作、交流和交际用语。

8、          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、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。

9、          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。

编辑:王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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